
建筑市場主要是以總包與分包分工相結合的形式發展的,分包必定會牽扯到承包資質問題,那么,如何避免由承包資質等因素引發的建筑工程勞務分包糾紛呢?勞務分包請大家下面的文章了解!
建筑工程勞務分包糾紛
1概念
勞務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即勞務作業發包人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承包企業即勞務作業承包人完成的活動。
2法律特征
(1)從屬性:勞務分包合同僅存在于施工勞務的承發包之間,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就不會派生出勞務分包合同等相關內容。
(2)客體的無形性:勞務分包合同的客體是勞動力的使用,是勞務分包的勞務作業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發包的是施工勞務作業而非分部、分項工程。勞務作業發包人僅將其承包建設工程任務中的勞務作業任務分包給勞務作業承包人,分包所指向的對象是完成工程的勞務。
3勞務分包的形式
一種形式:自帶勞務承包。指企業內部正式職工經過企業培訓考核合格成為工長,勞務人員原則上由工長招募,人員的住宿、飲食、交通等由企業統一管理,工資由企業監督工長發放或由工長編制工資發放表由企業直接發放。